尊敬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运行,经研究决定,在本单位范围内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 机构职能定位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 人员配置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配备具备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机构负责人需由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士担任,同时鼓励吸纳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加入团队。
3. 工作保障措施
各单位应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技术支持以及专项经费支持,确保机构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
二、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 日常安全管理
负责定期巡查生产现场,及时发现并记录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情况。
2. 应急处置能力
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全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沟通协调作用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1. 全员参与意识培养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专项技能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使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要点。
四、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1. 绩效评估体系
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则严肃处理。
2. 持续改进机制
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渠道,广泛收集员工意见,不断优化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部署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任务目标。希望通过共同努力,能够进一步夯实基础、筑牢防线,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以上内容均为虚构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使用)
希望这篇通知能满足您的需求!如需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