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名称为抚顺市羽毛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Fushun Badminton Association。
第二条 协会是由抚顺市范围内热爱羽毛球运动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市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推动羽毛球运动普及和发展,提高会员羽毛球技术水平,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 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抚顺市体育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抚顺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住所设在辽宁省抚顺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一)组织和举办各类羽毛球比赛、培训、交流活动;
(二)制定并推广羽毛球运动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开展羽毛球运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培训;
(四)加强与国内外羽毛球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供相关服务;
(六)完成政府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个人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热爱羽毛球运动,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羽毛球爱好者。
第九条 申请加入协会的团体会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羽毛球运动推广、教学、训练等相关工作的合法机构。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协会章程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三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四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十七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十八条 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抚顺市羽毛球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抚顺市羽毛球协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