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淄博市继续】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淄博市卫生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淄博市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推动医务人员持续学习与能力提升,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围绕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培训内容、考核方式及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化。一是明确不同职称层级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标准,确保培训内容与岗位职责相匹配;二是强化专业课程设置,突出临床实践、新技术应用和医德医风教育等内容;三是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方式,鼓励通过线上平台、学术会议、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继续教育质量,防止“走过场”现象发生。
同时,通知还提出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力度,针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切实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此外,对在继续教育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发广大医务人员的学习积极性。
此次政策调整不仅是对原有继续教育制度的优化和完善,更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卫生健康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淄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