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规范教师宿舍的管理,营造整洁、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保障教职工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宿对象与分配原则
教师宿舍主要面向本校在职在编教师提供,优先安排新入职教师、无房教师及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居住的教师。宿舍分配由学校后勤部门统一安排,原则上按需分配,不得私自调换或转租。
二、宿舍使用规定
1. 教师应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入住,不得擅自更换或占用他人房间。
2. 宿舍内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器,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3. 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垃圾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4. 禁止在宿舍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赌博、吸毒、传播不良信息等。
5. 宿舍内不得饲养宠物,避免影响他人生活和环境卫生。
三、安全管理
1. 教师应自觉遵守宿舍楼门禁制度,按时进出,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域。
2. 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3.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不得隐瞒或拖延处理。
4. 每位住户应配合学校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宿舍设施完好无损。
四、公共区域管理
1. 宿舍楼内的走廊、楼梯、卫生间、洗衣房等公共区域,全体住户应共同维护清洁卫生。
2. 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个人物品,不得在墙面、门窗上随意张贴或涂写。
3. 公共区域的水电设备应合理使用,节约资源,杜绝浪费。
五、请假与退宿
1. 教师因长期出差、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需离开宿舍时,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办理退宿手续。
2. 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且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学校有权收回其宿舍使用权,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奖惩措施
1. 对于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表现良好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扬或奖励。
2. 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或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理。
3. 因个人行为造成宿舍设施损坏或安全事故的,责任人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内容经校务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通过建立健全的教师宿舍管理制度,不仅能提升教职工的生活质量,也有助于构建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