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集团章程】为规范中小学教育集团的运行机制,明确各成员学校之间的协作关系,提升整体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与均衡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中小学教育集团内部管理与运行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所有加入本集团的学校及相关机构。本集团是由若干中小学自愿联合组建的教育共同体,旨在通过资源共享、师资共建、课程共研、管理共进等方式,实现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第二条 教育集团以“合作、共享、发展”为核心理念,坚持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民主决策的原则,推动成员学校在教育教学、师资培训、文化建设等方面协同发展。
二、组织架构
第三条 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学校的校长或主要负责人组成。理事会负责审议集团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决策及监督执行情况。
第四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与管理,由理事长或秘书长主持,成员包括各校代表及专业管理人员。
第五条 教育集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教学研究、师资培训、德育建设等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相关领域的推进与实施。
三、成员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成员学校享有以下权利:
1. 参与集团各项活动及决策;
2. 使用集团共享的教育资源与平台;
3. 在集团框架内开展合作交流;
4. 对集团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七条 成员学校应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本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
2. 积极参与集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 按时完成集团交办的任务;
4. 维护集团形象与声誉。
四、运行机制
第八条 教育集团实行年度计划制度,每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优化。
第九条 集团定期召开理事会议,讨论并决定重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十条 鼓励成员学校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如联合教研、教师互派、学生交流等,推动教育理念与方法的相互借鉴与融合。
五、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全体成员学校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教育集团理事会所有。
第十二条 本章程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由理事会提议并经全体成员学校同意后进行修订。
结语:
中小学教育集团作为新时代教育改革的重要探索,承载着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重任。通过本章程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成员学校之间的深度合作,构建更加开放、高效、协同的教育生态体系,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