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社团管理章程】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组织与活动,提升社团管理水平,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中学学生社团管理章程》。
一、总则
1.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所有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
2. 学生社团是学生自愿组成、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3. 社团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4. 学校鼓励和支持各类健康、有益、有特色的社团发展,同时对社团进行必要的指导与监督。
二、社团设立与审批
1. 申请成立社团需由至少5名在校学生发起,并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2. 申请材料包括:社团名称、宗旨、组织结构、活动计划、指导教师意见等。
3. 成立社团须经校团委或学生工作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成立。
4. 未经批准擅自成立或开展活动的社团,学校有权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社团管理与运行
1. 社团实行负责人制,每学期初应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备校方。
2. 社团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活动内容、时间安排及预期目标。
3. 社团活动应提前报备,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
4. 社团经费来源应合法合规,使用情况需定期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四、指导与支持
1. 每个社团应配备一名指导教师,负责对社团活动进行专业指导与建议。
2. 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资源支持,帮助社团顺利开展活动。
3. 定期举办社团交流会、成果展示等活动,促进社团之间的互动与合作。
五、考核与评优
1. 学校每年对各社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活动质量、成员参与度、社会影响力等。
2. 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优秀社团可优先获得资源支持。
3. 对长期不开展活动或违反规定的社团,学校有权予以警告、整改或撤销资格。
六、附则
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团委或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 本章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需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
通过本章程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团管理体系,激发学生的创造力与领导力,推动校园文化的多元化发展,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