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民事起诉状(员工起诉)】原告:张三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85年5月10日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住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联系电话:138-XXXX-XXXX
被告: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四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联系电话:021-XXXXXXX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撤销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4月5日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编号:XX劳人仲字〔2025〕第XX号);
二、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12万元;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6万元;
四、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24年全年年终奖人民币2万元;
五、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自2023年3月1日起在被告处担任市场部经理一职,双方口头约定月薪为10,000元,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原告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任务,多次获得部门表彰。
2024年12月15日,被告以“业绩不达标”为由单方面通知原告解除劳动关系,但并未提供任何书面依据或合法程序。原告认为,被告在未提前通知、未说明具体原因、也未进行绩效考核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原告随即向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被告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年终奖等。然而,仲裁委员会于2025年4月5日作出裁决,仅支持部分诉求,驳回了原告关于年终奖和部分赔偿金的请求,原告对该裁决结果不服,认为其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公正裁判。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三
2025年5月10日
附:
1.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劳动仲裁裁决书复印件一份;
3. 工作期间相关证据材料若干(包括工资发放记录、工作邮件、考勤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