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1. 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需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2.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并完成注册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注册的学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二、课程与考核
1. 学生需按照教学计划修读规定的课程,并参加各项考核。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2. 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具体比例由任课教师在开课之初公布。
3. 学生对考核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转专业与转学
1. 学生如需转专业,须在每学年开学前一个月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2. 转学事宜需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的规定执行,学生需提供充分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休学与复学
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学习,可以申请休学。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2. 休学期满后,学生应在开学前一个月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学。
五、退学
1. 学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
(2)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3)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者。
2. 退学决定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
六、毕业与结业
1.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2. 未能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已取得部分学分者,可申请结业,颁发结业证书。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北京广播电视大学顺义分校所有。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顺义分校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