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过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县(市、区)初审、设区市复核以及省级评审等程序,并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现将全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被认定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为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同时,也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带头作用,促进全省基础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附件:江西省第四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9日
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