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教育厅的指导下,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特制定本《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全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规范》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保护学生健康成长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源头治理,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建立由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学校作为实施主体,需明确岗位责任,细化管理流程;家长委员会则发挥监督作用,共同促进校园安全建设。
三、主要任务与具体要求
1.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校舍条件,配备必要的安保设备设施;
2. 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门禁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3.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师生自救互救技能;
4.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渠道普及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5. 构建家校合作平台: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形成合力共筑平安校园。
四、监督检查与评估考核
建立健全督导检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客观公正地评估各地区、各学校的防范成效,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
五、结语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携手推进我省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让我们齐心协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
以上就是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山东》的主要内容介绍。希望通过这一系列举措,能够有效降低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让每一位孩子都能在一个充满关爱与安全感的空间里快乐学习、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