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物资采购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优化后勤服务质量,确保师生饮食安全、营养均衡和价格合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堂供货商比选方案(草案),作为后续正式实施方案的参考依据。
一、比选目的
本次比选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拔具备良好信誉、较强实力和丰富经验的食品供应企业,为学校食堂提供高质量、安全可靠的食材和服务。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采购透明度,降低运营成本,推动学校后勤服务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比选原则
1. 公开透明:比选过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2. 公平竞争: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不设歧视性条款。
3. 科学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标准,综合考量企业资质、产品品质、服务能力和价格合理性。
4. 安全第一:优先考虑具有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食品安全记录的企业。
三、比选范围与对象
本次比选面向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拥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及相关行业认证的食品供应企业,重点涵盖蔬菜、肉类、粮油、调味品等主要食堂食材类别。
四、比选流程
1. 发布公告:通过学校官网、公告栏等方式发布比选公告,明确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材料。
2. 资格预审:对报名单位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3. 现场考察: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生产环境、仓储条件及配送能力。
4. 资料评审: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分。
5. 公示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中选单位,并在校园内进行公示,接受异议反馈。
6. 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评审标准
评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企业资质与信誉(20%)
-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20%)
- 产品种类与质量(20%)
- 价格合理性与性价比(20%)
- 售后服务与应急响应能力(20%)
六、其他说明
1. 本方案为草案,具体实施细节将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2. 比选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学校将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考核评估,确保其持续满足学校需求。
七、附则
本方案由成都高新实验中学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成都高新实验中学后勤管理处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