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管理流程,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并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现就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果的认定和后续运行管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竣工验收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和标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验收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二、明确验收范围与内容
本次验收适用于所有已完工并符合竣工条件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内容是否按批复要求完成、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等。
三、规范验收程序与流程
1. 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核查与资料审查,形成初步验收意见。
3. 验收结果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4.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四、加强监督管理与责任落实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对在验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信息报送与档案管理
项目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同时,要做好项目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为后续审计、评估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材料清单(略)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
XXX单位
2025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