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评价在预防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
安全评价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识别和控制风险、预防事故发生的关键手段。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评价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评价作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
二、规范评价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各安全评价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工作,确保评价过程科学、客观、公正。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专业能力,杜绝虚假报告、违规操作等行为。同时,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参与评价工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安全评价体系。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执法检查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安全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评价机构资质、人员配备、报告质量等方面,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建立和完善安全评价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评价结果与监管、执法、应急等工作有效衔接。
四、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效能
加快推进安全评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评价数据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安全评价的重要性,增强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重视评价的良好氛围。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评价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