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衡(治生说及与明清士商观念及与余英时先生商榷)】在中国古代思想史的长河中,士人阶层始终扮演着重要的文化与道德引领者角色。而“士商关系”作为传统社会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是学者关注的焦点。元代儒者许衡所著《治生说》,虽篇幅不长,却在后世引发了诸多讨论,尤其在明清时期,士人对“治生”这一概念的理解与实践,呈现出与传统儒家理念相异甚至对立的趋向。余英时先生曾在其著作中对这一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许衡的《治生说》反映了士人阶层对经济活动的态度转变,并由此推导出明清时期士商关系的某种“松动”。本文旨在通过对《治生说》文本的再解读,结合明清士人的实际行为与思想变迁,对余英时的观点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
首先,需明确《治生说》的基本内容与核心主张。许衡在此文中强调,“治生”并非仅为谋生之术,而是士人修身养性、践行仁义之道的重要途径。他认为,士人不应轻视物质生活,而应以正当手段获取财富,以维持家庭生计,进而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这种观点在当时具有一定的革新意味,因为它突破了传统儒家对“君子不言利”的教条式理解。
然而,余英时先生在研究中指出,许衡的《治生说》实际上代表了一种士人阶层对经济利益的重新认知,从而为明清时期士商融合提供了理论依据。他进一步认为,这种思想变化标志着儒家伦理与商业精神之间的某种妥协或融合。但笔者认为,这一结论或许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从文本本身来看,《治生说》并未提倡士人直接参与商业活动,更未鼓励士人追求财富最大化。相反,许衡强调的是“正其义不谋其利”,即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必须坚守道德底线。这表明,他对“治生”的理解仍是以儒家伦理为基础的,而非对功利主义的全面接纳。因此,将许衡的思想简单归结为“士商关系松动”的前奏,可能忽略了其内在的道德约束。
此外,明清时期的士人虽然在某些情况下确实与商人发生互动,甚至部分士人涉足商业,但这并不意味着士人阶层整体上放弃了儒家价值观。相反,许多士人依然坚持“士不可不弘毅”的信念,强调道德修养与社会责任。即便在商业活动中,他们也往往以“义利兼顾”为原则,而非纯粹逐利。因此,将明清士商关系的变化简单地归因于许衡思想的影响,似乎忽略了更为复杂的历史背景与社会结构变化。
再者,余英时先生的研究多以文献为主,较少涉及士人实际行为的考察。而事实上,士人阶层的行为模式远比思想文本更加多元和复杂。例如,明代后期出现的“士商合流”现象,固然有思想上的推动因素,但也与当时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密切相关。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方社会的变动等,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士人不得不调整自身的生存策略。这些外部因素,显然不能完全由许衡的思想来解释。
综上所述,许衡的《治生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士人对经济生活的重新思考,但其核心仍是建立在儒家伦理基础之上的。将这一思想视为明清士商关系转变的关键,或许过于简化了历史的复杂性。余英时先生的观点虽具启发意义,但在具体论证过程中仍有可商榷之处。未来的研究,或许应更多地结合实证材料,从更广阔的社会背景出发,来审视士人阶层在明清时期的思想演变与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