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水利枢纽船闸过闸管理办法】为确保兴隆水利枢纽船闸的安全、有序运行,保障船舶通行效率与航道畅通,结合实际运营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兴隆水利枢纽船闸区域内进行通航作业的船舶及相关单位。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通过兴隆水利枢纽船闸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货船、客船、工程船及特种船舶。凡进入船闸区域的船舶,均需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通行申请与调度安排
1. 船舶通行前应提前向船闸管理部门提交通行申请,说明船舶类型、吨位、装载情况及预计通行时间。
2. 船闸管理单位根据航道状况、水位变化及船舶流量,合理安排通行顺序,确保通行安全与效率。
3.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船闸区域或强行通过,违者将依法处理。
三、安全操作规范
1. 船舶进入船闸前,应检查船体结构、设备运行状态及通信系统是否正常,确保具备安全通行条件。
2. 进入船闸时,应按照指示信号和管理人员指挥有序排队,不得抢行或随意停靠。
3. 在船闸内航行时,应保持低速行驶,注意避让其他船舶,防止碰撞事故发生。
4. 船闸运行期间,禁止任何人员在闸门附近逗留或进行危险作业。
四、应急处理与责任追究
1. 如遇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水位异常等),船闸管理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与船舶安全。
2. 对于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的船舶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相应后果。
五、附则
1. 本办法由兴隆水利枢纽船闸管理单位负责解释与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通过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提升兴隆水利枢纽船闸的管理水平,保障航运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